地上的糖果

2018-12-05 00:00

 

  萬聖節當天如果把糖果亂七八糟丟在地上,對鬼說:「喂!來吃吧!」那些鬼會撿起來吃嗎?做鬼也有尊嚴,寧可餓死,也不食嗟來之食(應該就是因為不食嗟來之食才餓死變成鬼)。

 

  回想我這二十幾年不算長也不算短的人生,大部分時候都是接受他人的食物,得之於人者太多,出之於己者太少。不曾種田、拾穗,也不曾洗米、煮飯,家母下廚幾乎從不喊我幫忙,我常窩在房間做自己的事,到客廳時已是豐盛一桌佳餚。一餐有菜有肉有湯是那麼理所當然,以至於我在一個人搬出去後才體會到食物並非無償,天空也不會無緣無故下糖果雨,想吃得營養均衡又健康,不付出點什麼是不行的。

 

  • 在家裡的歲月

 

  十幾歲的我是那麼愚蠢,小學六年級的寒假,過年是媳婦最忙碌的時候,哪個媳婦最忙?就屬家母最忙,一邊忙著烹煮婆家圍爐的大魚大肉,一邊又忙著多燉一鍋豬腳、多備一些火鍋料帶回娘家。家母忙得從早到晚沒時間休息,我則晾在一旁,晚上在看卡通,白天在睡懶覺。有一天早上很愚蠢不小心太晚起床了,睡到快十一點,樓下傳來妯娌的交談聲,心想慘了,伯母來了。家母很感激伯母來分攤忙不完的食材準備,我很慌張但也只能怪自己沒有紀律。躡手躡腳下樓,開冰箱看有什麼吃的可以當早餐果腹,果不其然,中氣十足的聲音傳進耳裡:「放假都睡到這麼晚才吃早餐啊!」與家母的溫柔成對比。被唸的當下我很生氣,索性不吃,回到房間把音響開到最大聲表達抗議。

 

  還有一次是飯糰,那時我念初中了吧,某個假日,我跟家母說早餐要吃飯糰,家母錯買成水煎包,餐桌上不見想吃的餐點,莫名其妙一把怒火衝上來,我躲進小房間,鎖上房門,絕食抗議。為何那麼憤怒呢?十多年後的我難以理解,飯糰和水煎包差在哪裡?或許十幾歲的我想要的只是多一點關注、多一點重視、多一點尊重吧。

 

  素食便當出現在餐桌上時,我已經大學畢業了。找不到工作、不事生產、米蟲、尼特……怎麼樣的稱呼都可以,這就是那時的處境,對於家母供應給我的飯菜,雖不知菜錢,但我不再看作像天上掉下來的糖果那麼理所當然,而是心懷感激吃下去。家附近市場旁邊的小攤販賣素食的,應該很久以前就在那裡了,但我卻直到最近幾年才第一次買來吃,那一次嘗鮮發現吃得飽、又便宜!不久,有天中午,家母提議買攤販的素食給我和奶奶當午餐,然而買回家時卻跟我上次買的不一樣。原來家母只買了三份素燥飯,素燥飯和便當差了二十元,如此三人一餐不到一百元。而且素燥飯不用紙盒,只用塑膠袋裝,看上去簡直似廚餘。奶奶不太高興,唸了幾句,我也不高興,說好要買素便當卻只買素燥飯。我心更涼,是否意味著我們家的經濟狀況只吃得起三十元的素燥飯?都是因為我沒找到工作,只靠家父一人的薪水支撐,害得家人的餐費預算那麼吃緊。

 

  • 手套、手機、手

 

  時間往前撥一些,撥到大學畢業前半年多,我在高物價、高速生活步調、高樓大廈密集得很誇張的上海。冬天很冷,手套是必需品,走在路上不戴手套或不把手插在口袋裡手指會凍僵,手機也是必需品,很難一天不看微信,很難一天不滑訂閱帳號。當時還沒有、或者我還不知道,有一種手套戴上去還是可以滑手機,因為我的手套是傳統的毛線手套,戴上去就不能觸控螢幕了。

 

  是否擅長社交跟是否有行動力是兩回事,我就是個不太拓展交友圈,但個人行動力很強的例子,可以一個人想走就走去某個地方,無須找人作伴。有,固然比較安心;沒有,也不感到害怕或寂寞。實質上的作為就是,有時中午下課回宿舍路上會順道幫室友買午餐。

 

  宿舍距離學校走路大約十五分鐘,從店面的二十塊人民幣起跳,到路邊攤販的十塊人民幣以下都有,最便宜是學生餐廳,大排麵一碗4.1人民幣(二一四年九月價),我覺得那根本不能吃,只有窮到不行才會去吃。然而,我可曾真的窮困潦倒過?我的荷包似有源源活水,現金快用完時去提款機領錢就好,我並不知道自己帳戶確切有多少錢,只知道家父會默默匯錢進去,因此,不管我提了多少,帳戶還是維持一定的金額。所以,吃學生餐廳並不是我窮,而是我心血來潮想體驗學生省錢日常。校門口走出去,有壽司店、餛飩店、桂林米粉店、油膩的拉麵店……,吃來吃去還是餛飩跟壽司比較正常。賣野薺菜鮮肉大餛飩的,是我給予較高評價的,餛飩手工現煮,一碗熱騰騰端上來,少說十幾二十顆,寒冷的天氣吃得飽又暖胃。室友通常沒有我這麼勤勞,會為了吃現煮食物特地出門。忘了那次是買什麼帶回去給室友,微信一來一往,手套脫一隻,圍巾包著脖子,嘴裡呼出白煙,待我確認好要買什麼,走幾步路,後面有人叫住我,原來我的手套掉在地上,還有踩過的痕跡。

 

  室友給我最大的回報是,誘導大一新生Z請我吃肉夾饃和著名的「黑料」(到了黑漆漆的夜晚才出現在學校周圍擺攤,故名黑料),還有都可手搖飲。這讓我短暫且難得體驗了世人所謂談戀愛的滋味,不過,這不是我的故事,至少有一半不是。那算是戀愛嗎?僅止於牽手,應該慶幸僅止於此。我對Z沒有特別的感覺,牽手的時候我腦海浮現國中童軍課時男女同學被迫牽起手、做團康的回憶,於是說服自己:牽手沒什麼大不了的,想!你國中時童軍課也曾牽過異性濕濕黏黏的手!

 

  都可手搖飲那年聖誕節前夕做了類似兩人一起買送一串優惠券的活動,忘了是買一送一還是送什麼了,總之就是要至少買兩杯才划算。我那時剛被甩,猶記得被甩那天,兩人一路沉默搭地鐵到虹橋火車站,並不是我不說話,而是得了重感冒,喉嚨痛得發不出聲音。Z穿皮靴配很時髦的外套,我穿暗紫色羽絨衣,活像鄉下來的。那天昏昏沉沉,搭車回學校時,Z先坐下,我慢了一些跟上去,究竟有沒有空位我也不清楚了,只記得一個人在角落站了半個多小時,邊打盹邊晃回學校。到了校門口,Z停下來了,台詞大概是:「我有話跟你說,我們還是做普通朋友吧!有意見嗎?」我搖頭。短短一星期(還是再長一些?),稱不上戀情的戀情就此終了。都可手搖飲像個諷刺,不久前Z才請我喝的飲料,如今已成債務,回憶債、人情債……不可能真的還一杯飲料、還一個肉夾饃、還一頓晚餐吧。店員推銷著他們的活動,只買一杯飲料變得如此尷尬,此時前面的大媽轉頭問我要喝什麼,把我拉向前,跟店員說我們是一起的。

 

  路邊大媽才是真正體貼的人。

 

  • 都是我的錯

 

  Z徹底從我生命中消失後,過了將近三年我才認識Q。他實在太好,像個模範生,不菸不酒又有穩定的工作,無不良嗜好,勤儉持家,也很孝順父母,為人謙遜有禮,處處替他人著想。很模範的樣子好像要維繫著什麼,卻漸漸使我產生「他很棒,我很糟糕」之感,一切要從便當說起。

 

  Q會一些簡單的料理,調來與我同單位後每天帶便當上班。同事知道我們的關係,便問我怎不請他幫我多帶一個便當。我住外面開火不便,Q住家裡有廚房,向Q提議幫我帶便當一開始卻得到回絕。Q說他自己煮的便當很寒酸,我一定吃不習慣,再加上我說便當要有三樣菜,勢必要麻煩他的母親幫忙做,要求太高云云。

 

  我說那我付錢買便當如何,天上不會沒事掉糖果的啊。但我只吃天上掉下來的,掉到地上可不撿來吃,真是挑剔啊,我這個人。

 

  平白無故接受他人的食物,萬一分手了怎麼還得起?我不想重蹈覆轍,竟勾起幼稚園的回憶。

 

  幼稚園玩扭扭車,有些小朋友很會玩,我肯定不是會玩的那一個,因為我撞到了前面的男同學,其他小孩就告狀是我弄傷他的,有破皮擦傷嗎?應該有吧,不然這段回憶為何長存我心?一定是被罵了吧,可以傷害自己,但不能傷害別人,如果是我受傷就好了。那股自責感是不是跟隨我到成年了呢?我時常覺得,寧可天下人負我,不可我負天下人。越是親近的人,越會想分擔他的痛苦,悲傷全由我承受吧!傷害全衝著我來吧!反正我那麼強壯,死不了的。

 

  最後Q答應每天幫我帶便當了,我得到營養均衡的一餐,心裡卻不安穩,就算有給錢也平復不了。我並不是Q他們家的人,卻硬要他的家人每天幫我準備午餐,就算平常沒有愧疚感,到了某個時刻那個愧疚感也會爆發。

 

  辦公室辦歡送會,唯獨Q遲遲不出現,我只顧著吃自己的那一份,完全沒想到要留一份餐點給他。經同事提醒我才慌慌張張去盛一份放他桌上,平常Q那麼辛苦幫我多帶一個便當,當他需要午餐時,我卻拋下他先吃。

 

  「像我這種人渣、敗類,不配吃飯!活著都嫌奢侈,更遑論吃飯!」剛畢業那年寫在筆記本上發洩自己一事無成的文字,如今竟也完全認同。原來,不管我在哪裡、身處哪個位子、賺多少錢……,那強烈的自責感與自我厭惡感一直都如影隨形。

 

  太遜了,一想到都是我的錯就忍不住想痛扁自己一頓,那天傍晚,我藉口上洗手間擺脫Q,在廁所裡摑了自己三十下巴掌。臉上的瘀青會讓我稍微憐憫一下自己,對自己說:這次就這麼算了哦,下次再做對不起他人的事,你就死定了!

 

  那天,我還餓了自己九個小時才吃晚餐,暗自希望自己因貧血而昏倒,然而並沒有如願以償,誰叫我太強壯又太沒用了呢。

 

  想吃得營養均衡又健康,這回付出的不是金錢,而是搖搖欲墜的自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