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覺失憶》感想與探討

2017-03-11 00:00

 

  前年冬天還是什麼時候?有點忘了,只記得在我開始窩在社區圖書館自習室準備國家考試的時候,就注意到這本書了。時隔一年多我才下定決心把《觸覺失憶》(Lost Memory of Skin)借回家。前幾天讀完,這果真是一本非常出色的小說!

 

  小鬼頭是一個A片成癮者/性侵假釋犯/遊民,是遭社會放逐但人身自由受完全監控的電子腳鐐囚徒。

  伊吉是一隻寵物/巨鬣蜥/冷血動物,是小鬼頭在世上除了自己唯一關心的生物。

 

  最初就是封面上這兩段文字吸引我的。首先是題材,以性犯罪加害人為主角,太特別了!再來是「小鬼頭」,正是單純這個詞讓我眼睛為之一亮!因為很久沒聽到「小鬼頭」這三個字了(現在好像比較常聽到「小屁孩」?),而且這是本翻譯小說,卻出現這麼道地、親切的用語,打破外文與中文的隔閡,光從「小鬼頭」一詞的翻譯,就能看出譯者的功力深厚(事實證明確實如此,中文版小說文字流暢生動;而小鬼頭原文為The Kid,對照故事情節,我想不到有比「小鬼頭」更貼切的翻譯了)。

 

  如果非要抱怨什麼,那就是我太晚閱讀這本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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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頭嬌小(163公分)但陽具巨大(九吋),高中勉強畢業,十二歲就會抽菸,十歲多開始看A片,有時一天看八個小時,平均一天打五次手槍……小鬼頭出身單親家庭,父不詳,在小說中也無法得知他的真名。當兵時由於散布色情影片被迫提前退伍,此後求職不遂,屢遭挫折,沉迷網路,在二十一歲那年因意圖與未成年少女性交而被逮捕。

 

  這樣一個人物,以世俗眼光來看,是不折不扣的人生輸家吧,況且還貼著性侵害加害人的標籤。奇怪的是,雖然有那麼多負面的形象加諸在小鬼頭的身上,隨著劇情展開,我卻愈來愈喜歡他。甚至讀到最後,為他必須在陰暗潮濕的堤道度過青春歲月感到惋惜。

 

  因為太喜歡這部作品了,我又上網搜尋一些相關資料。有一部影片是作者羅素 ‧ 班克斯(Russell Banks)的訪談。班克斯提到他真的很喜歡小鬼頭,十年後再見到小鬼頭,大概仍舊會喜歡他。那段談話原文摘錄如下:

 

  . . . I really like The Kid, and I didn’t want to leave him in dire circumstances. I wanted to leave him with beginnings of hope, the beginnings of self-understanding and self-awareness. I could feel what if I met this kid ten years from now, I would probably still like him.

 

  我不清楚自己為何會喜歡上小鬼頭,也許同情多過喜歡。一方面我會想,要是小鬼頭存在於現實生活中,我一定要和他做朋友。另一方面則是發現自己和小鬼頭竟有一些相似之處,比方說節儉,「不浪費,就不會匱乏」(頁29),如此物盡其用的生活原則。還有低落的自我價值感,小鬼頭習慣了性侵假釋犯的身分(諷刺的是,他其實是處男),面對人群要遮遮掩掩,覺得自己的真實身分很丟臉。我雖沒犯罪,但有時也不禁把自己當犯人看。那是國考的牢籠,在考上之前,我就像個人身自由受限的假釋犯。這麼說可能有點誇張,但確實如此,因為沒在工作賺錢,到超過一定價位的餐廳用餐,我就會在內心譴責自己。也無法直視店裡的服務生,因為他們至少有份正當職業,任何一個有工作、有賺錢能力的人都比我優越。

 

  常言道:「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爬。」是該如此,然而偶爾看看不如自己的,會舒暢些。因此才會說,我太晚閱讀《觸覺失憶》了。早些閱讀,早些釋懷。看看社會底層的人,有的內在並沒有社會貼給他的標籤那麼壞,卻要遭世人唾棄。是一連串悲劇的巧合把他們導向悲慘的人生。再回到自己,實在過得比遊民好太多,有家有房子住(雖然我很不能接受自己這個年紀還在吃家裡、用家裡的),已經沒什麼好抱怨的,把當下該做的事做好就是了。

 

  或許作者寫書時並沒有刻意要營造這樣的效果,但我覺得這本書很適合在失意潦倒、不得志或不滿意現狀時閱讀。至少對我而言是很大的安慰,再怎麼樣的困境,終究會過去的。

 

  ……一定得由內而外,從你的本質核心深處那個反物質的黑洞開始做起。只要好好照顧那地方,其他的自然會跟著來。空無中會生出熱度、亮光,會有一股勁風吹過宇宙,讓火、土和水相互結合,體現存在感。而從火、土和水這些宇宙元素中,又會生出肌肉、骨骼和血液,以及外覆的皮膚。

(頁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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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算是我真正的感想。接下來我打算探討書中提及的價值觀,可能會透漏一些劇情或細節。如果您還沒讀過或正在閱讀《觸覺失憶》,可以看到這裡就把網頁關掉,也可以繼續看下去。

 

道德與法律的階梯

 

  有些事情過了幾千年仍被視為顯而易見的壞事,所以它們不合法。一開始這些事情純屬不道德——違反了上帝的律法,不管你信不信上帝——後來人類不停做出這種等同於違反上帝律法的事,於是多數人聚集起來,投票讓這些事變成不合法。這是人類的律法。

 

  ……此外,另有一些比較像規矩的人類律法,這些律法沒有聖經或其他古籍原典做基礎。你若違反這些規定,就要接受處罰,但受懲不是因為你做了什麼不道德的事。你沒違反上帝的律法,你只是違反規定。

(頁74)

 

  這段是警察掃蕩堤道,把居民趕走後,小鬼頭回到堤道,拿起索莫賽特(後來改叫「訟棍」)的聖經,讀之前腦海中的想法。接著他讀到創世紀,上帝創造天地萬物、伊甸園、亞當、夏娃……,然後會說話的蛇誘惑人去吃能分辨善惡的果子。聖經裡的故事與小鬼頭的經歷巧妙結合,寓意深遠。藉著小鬼頭的思緒,作者引領讀者去思考道德與法律,規範從何而來?以及不同等級的道德、法律的層級等等。

 

  從古至今,人類若想在群體中生存,就必須遵守社會規範。不同文化有不同的價值觀,可能是來自聖經、可蘭經、佛教經典等等。以我耳濡目染的文化氛圍來說,我覺得主要是論語、儒家思想,但我個人也滿嚮往老子與莊子的道家哲學觀。

 

  從流傳數千年的經典中,或從小到大的觀察學習中,或父母師長的諄諄教誨中,我們直接或間接了解到哪些事情該做、哪些事情不該做。但這該做與不該做的事中又有分層次,有的做了不會怎麼樣,有的不做也不會怎麼樣,有的非做不可,有的萬萬不可親身嘗試。

 

  價值判斷該做與不該做的事中,那些做或不做並不會怎麼樣的,比較像自我約束,或所謂的道德,或是連道德都稱不上。它沒有明文規定在法律條文中。比方說,小鬼頭在戒菸,這星期要比上星期每天少抽一支菸。沒有人管他一天抽幾支,只有他在心裡約束自己。自律是種美德,助人也是種美德。警察突襲堤道居民的時候,小鬼頭顧著逃命,拋下寵物伊吉、對其他遊民見死不救。這樣做沒有犯法,但是在看到伊吉中彈身亡時,小鬼頭難過又自責。法律不會處罰,但內心要受到煎熬、折磨的,大概就屬此類。

 

  至於非做不可,或切勿以身試法的,就是法律的層面了。非做不可,例如憲法第21條規定,人民有受國民教育的權利與義務,還有憲法第19條規定人民必須依法納稅。如果不照做,那就不行。

 

  而法律白紙黑字規定該不該做的事情之中,依情節輕重還可加以細分。以刑罰來說,主刑最嚴重的是死刑,再來是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罰金。法律規定的許多項目中,有些受懲罰者確實是行為不道德,違背公序良俗,通常這類都規定在刑事法及相關法規裡。另外有些法律並不是為了處罰不道德,而是為了讓社會能順暢運作、避免不必要的糾紛。例如民法規定哪些契約要書面、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用路人該怎麼走、不能無照駕駛等等。

 

  小鬼頭因為意圖與未成年少女性交而被判刑,網路上一來一往、露骨的私密訊息使他罪證確鑿,只是他還沒做就被逮。這讓我重新思考道德與法律的界線。關在自己的房間猛打手槍、看A片、盡情意淫AV女優、幻想自己跟未成年少女做愛,聽起來好像……不道德?無論道不道德,可以確定這些並沒有違法。可是,當幻想付諸行動,那就糟了。寂寞難耐、天性、生理需求使然,都不成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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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與惡、羞恥與愧疚

 

  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

老子《道德經》

 

  聖經記載,上帝囑咐亞當和夏娃千萬不可偷吃分辨善惡之樹的果子,否則將沒有好日子過。吃了果子之後,原本純真無邪的兩人產生了羞恥心。

 

  在《觸覺失憶》一書中,從頭到尾似乎沒有一個徹底的壞人或好人,就算是罪犯也有善良的一面,執行職務的警察、觀護人雖然有點冷酷無情,但也說不上壞,他們可是代表自認正義的一方呢!而神祕的教授,他給小鬼頭豐富的物質上幫助,可是他的過去始終是一團迷霧。教授這角色,究竟是好人還是壞人,留給讀者自行判斷。

 

  因為有「善」,「惡」於是突顯出來。因為有分辨善惡的價值觀,所以人會反省自己的所作所為是否符合標準,對於不符合這套標準的行為感到愧疚。那就是道德,道德是內在的感應器,時時提醒待人處事哪裡需要改進。

 

  「羞恥」與「愧疚」我覺得兩者差不多,但書中結尾時將它們區分開來。「好人做了不好的事就會愧疚」(頁417),「羞恥是壞人做壞事該有的感覺」(頁418)。如果小鬼頭知道他不該一直看A片,他就會覺得「愧疚」,感到愧疚就不會繼續去做。如果沒有「愧疚」的認知,那就會變成「羞恥」,那是壞人做壞事應有的感覺。

 

  (兩者的區別讓我聯想到刑法的「不法意識」,如果小鬼頭以為跟十四歲的女孩性交不會觸法,那就屬於「直接禁止錯誤」。)

 

  假設真的有上帝,為何祂不希望人類有分辨善惡的能力呢?我能想到以下幾種可能:

 

  一、本來就不存在善與惡,分辨善惡是自尋煩惱。

  二、就算真的有善惡之區別,分別兩者並不能帶給人類什麼好處。

  三、分辨善惡帶來羞恥心與愧疚感,上帝不希望人類有這些感覺。

 

  或許人類不應該活在自責中、裹足不前,也不應該整天互相猜忌,懷疑對方到底是好人還是壞人。《觸覺失憶》的結局告訴我們,當真實與謊言糾纏不清,分不清真真假假、善與惡的時後,那就選擇「相信」吧。相信那個會讓我們勇往直前、奮發向上的版本。

 

ISBN: 978-986-88793-2-4